关于王庆明、王俊华衡宇复垦的申诉书

  关于王庆明、王俊华衡宇复垦的申诉
  申诉人:王庆明,男,汉族,现年73岁,住址:开州区谭家镇明水村8组55号。
  申诉人:王俊华,男,汉族,身份证号:(512222194805132772)住址:同上 被申诉人:牟连中,男,汉族,开州谭家镇明水村党支部书记 申诉事由:衡宇复垦赔偿款请求:一、依法追究被申诉人的党纪、政纪处分。二、落实申诉人衡宇复垦赔偿款。事实及来由如下:2012年,,我在外面打工,村小组长打电话问我们搞不搞复垦,复垦可以得到复垦赔偿款,假如复垦,就把房产证拿返来。于是我当即叫老婆回到故乡将房产证交给组长。房产证交给了组长,从此老婆又回到了外地打工糊口,对此事就没有放在心上了。直到2018年听人说我的衡宇早已复垦了,其他人的钱早已领了。包罗四间知青房都被复垦(知青房:是申诉人当年通过出产队柔纸团拈号购置的)了。于是我赶忙回到故乡向村支部书记牟连中问复垦款,牟连中霸道的说,钱是我领了,不应你得,要告我最多不外判个10年20年。就这样,申诉人的衡宇复垦赔偿款就被牟连中独吞了。 为了维护正当权益,我不绝的向开州区谭家镇当局,开州区府、区纪委、区疆域资源和衡宇打点局,均无果。万般无奈,又多次上访至重庆市府,市府也多次责成开州区处理惩罚,然而开州区率领及部分层层推诿、层层不管,所以,时至今天,仍然无果。 尊敬的上级率领,为了维护党纪、王法的尊严,为了维护我们老黎民的正当权益,敬请上级率领领略申诉人的痛苦,倾听一下申诉人的呼声,对此事高度重视,予以调稽核实,确保调和社会和申诉人正当权益不受加害,责成重庆市认真人及开州区率领及主管部分实时处理惩罚。
  此 致
  重庆市人民当局
  申诉人: 王庆明
  申诉人: 王俊华
  电话:15123537926
  2021年 7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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