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过强奸罪的民警,为何仍在披着神圣的警服

  我叫许小毛,河南省济源市人,电话:13603892216。
  一提起河南济源,大概许多几何人会说,噢,知道,本年二月份,你们哪里出了个威震全国的市委书记,武功高强,能干“铁砂掌“,一巴掌打得市当局秘书长住进了医院!

  是的,济源虽小,怪事多哉!
  本日,给各人分享一个怪僻的真实案例,让你看后必定会浮想联翩!
  2008年10月14日晚,济源市原刑警支队重案大队大队长yuan某,法律犯罪,胆大包天,酒后乱性,在我市原“今晚八点”歌厅,涉嫌强奸一名未满14周岁的初二女生,被刑事拘留后转核准逮捕。
  本人曾参加观测治理此案,亲自询问建造受害人的笔录,其母亲作为监护人在场旁听。
  其时,该案在全市引起强烈惊动,负面影响极其恶劣!
  2009年4月27日,市局党委下发济公【2009】38号文件,责令yuan某于8月31日前调离公安构造,并在全局传递。
  《人民警员法》明文划定,曾受过刑事冲击处理惩罚的人员,不得任命为人民警员。
  万万没想到的是,时隔不久,市局党委竟然置党纪王法为儿戏,从头召开专题集会会议,研究同意yuan某返回公安步队,从头披上神圣的警服,照领人为,继承为民法律,继承为80万济源人民“全心全意”!
  试问一、举手表决的局率领大人,yuan某必然是国之重器,警界之精英,分开了他,地球真的转不动了?
  试问二、当年参加办案人员的程度太差,办了一起冤假错案?
  试问三、莫非是受害女生母女俩经心设计一个圈套,诬陷了yuan某吗?但法令为何不治她们的罪呀?
  当真回首一下,济源市积年来的多起命案积案,yuan某“出山”后,确实没有挂帅(或参加)侦破过任何一起案件呀!
  局党委把一名警界之精英“雪藏”起来,不让其大显身手,不知何以?令人百思不得其解!
  某些局率领假如不是好处熏心,收下巨额行贿,为何敢冒天下之大不韪,作出此等小儿科式花招,也不屑于打诨人间,留下千古骂名!
  此番“暗箱操纵”,是否有让警徽蒙尘,使党纪王法蒙羞之嫌?!
  呜呼哀哉,,党纪与王法安在,公理与正义安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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