汾阳市自然资源局就籽城坊社区违法占地等问题给了回覆

  前不久,汾阳市太和桥街道籽城坊社区村民张如花、靳广鹏、靳忠光实名举报:自2012年以来,该村党支部书记靳振山巧扬款式,以建树村委等各类名义,违法占用大量耕地,建筑游泳池、公园、饭馆、住房等事实。并通过网上刊发《山西省汾阳市疆域局的一行政惩罚抉择书长达八年不生效!》一文。
  2021年5月31日,汾阳市自然资源局对此事作出了回覆,向张如花等送达了《汾阳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反应籽城坊违法占地等问题的观测陈诉》(以下简称陈诉)。

  

 汾阳市自然资源局就籽城坊社区违法占地等问题给了回答



  接到陈诉,张如花等村民很开心,一是举报获得回覆,汾阳市自然资源局终于有人作为了;二是汾阳市自然资源局查实了该村村委等违法占用大量耕地的行为,并对该村村委的违法占地行为给出了处分发起。
  陈诉称:“籽城坊村支部书记靳振山,村委主任靳振岩在未经依法核准的环境下,擅自占用村集团耕地建筑村民拆迁安放住宅楼,办公楼,村民健身公园。按照《中国共产党规律处分条例》的相关划定,我局发起对上述二人给以相的党纪处分,请太和桥党工委、服务处详细研究处理惩罚,并将处理惩罚功效函告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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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理讲,工作到了这一步,大幕可以拉上了。可是,张如花等村民照旧兴奋不起来,脸色反而越发极重。“这个陈诉问题许多、裂痕百出,汾阳市自然资源局依然在戏弄群众,观测不实,数字缩水,有推脱责任之嫌。”张如花等人一一罗列了陈诉存在的问题。
  陈诉存在的详细问题如下:

  一、村委办公大楼占地面积严重缩水,未提《行政惩罚书》长达八年不生效一事。

  陈诉称“籽城坊村委未经依法核准擅自于2010年7月2日占用籽城坊村集团根基农田0.954亩建办公楼(管帐靳忠江的承包地),汾阳市疆域局于2010年7月24日对籽城坊村委下达了汾疆域资罚字(2010)第83号行政惩罚抉择书;责令籽城坊村委退还犯科占用的根基农田0.954亩;限十五日内拆除在犯科占用的根基农田0.954亩上新建的办公楼及其他设施,规复地皮原状;并惩罚0.64万元。”
  事实上,上述行政惩罚提到的村委实际占地面积为4.7亩根基农田,汾阳疆域局提到的0.954亩只是大楼的占地面积,未将其他设施计较在内,偷梁换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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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游泳池前身非蓄水池,是根基农田。
  陈诉称,2011年,汾阳市疆域局下达汾疆域资罚字(2011)第208号行政惩罚抉择书,责令该村村委退还犯科占用的8亩根基农田,限十五日内拆除在犯科占用的8亩根基农田上新建的修建物及其他设施,规复地皮原状;并惩罚8万元。陈诉称游泳池前身为蓄水池,事实上并无蓄水池。
  三、40亩大棚地被圈占,,只提了5亩。陈诉称,该村村委于2014年1月16日与山西长丰绿景房地产开拓有限公司签订整村开拓条约,拟征地10.3115亩,并经司法合理措施。所谓大坑,是房地产公司的安放住宅楼基本,占地面积为5.3515亩。
  汾阳市疆域局于2014年1月12日下达汾疆域资罚字(2014)第001号行政惩罚抉择书,责令该村村委退还犯科占用的5.3515亩集团一般耕地,限十五日内拆除在上述耕地上新建的修建物及其他设施,规复地皮原状;并惩罚5.3515万元。汾阳市疆域局于当年4月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事实是,张如花等人反应的被犯科圈占的大棚地共40亩,都是根基农田。陈诉只提了个中5亩,剩余35亩农田被圈占疏弃至 面倾倒了大量的修建垃圾和糊口垃圾,尚有一个正在营业的加气转换站,这片地无法耕作,陈诉避重就轻、只字不提。且陈诉提到的强制执行也是走了形式,大坑是2021年5月10日才回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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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三处小我私家违法占地并未受惩罚。陈诉称该村村民曹海龙于2007年犯科占地3亩一般耕地建肉牛养殖场,靳斌斌于2014年违法占地两亩一般耕地建废品收购站,郭锦华犯科占用1.5亩农用地建停车场。
  事实是,上述三人所占地皮非一般耕地、农用地,都是根基农田,地上都建了衡宇。
  五、开泰养殖场并未拆除。陈诉称,开泰养殖场法工钱靳权,于2014年5月25日在未经依法核准的环境下,占用籽城坊社区设施农用地3.1968亩新建肉羊养殖相助社。上述3.1968亩地,由靳权从村民李吉和张俊斌以每年700元/亩承包,个中1.08亩地是张俊斌的承包设施农用地,2.75亩为李吉的承包设施农用地。
  汾阳市疆域局于2014年12月21日下达汾疆域资罚字(2014)第332号行政惩罚抉择书,责令该村村委退还犯科占用的3.1968亩集团一般耕地,限十五日内拆除在上述耕地上新建的修建物及其他设施,规复地皮原状;并惩罚3.1968万元。
  事实是,上述占地均为根基农田,非设施农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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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过陈诉,我们发明,自2010年以来,因籽城坊村委和开泰养殖场违法占用耕地,汾阳市疆域局相继下达了四份行政惩罚抉择书。可是,这四份惩罚抉择书均未生效,如一张废纸。上述违法占地上的修建物至今犹在,且以靳振山为首的违法占地行为加倍大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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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至于为何这四份《行政惩罚书》迟迟不生效?2021年6月2日,张如花等村民通过太和桥疆域所所长王世雄找到了谜底。“我们只有下达惩罚抉择书的权利,但我们没有执行的权利。违建就是违建,今后也一直就是违建,我们也没步伐。”王世雄称。(有灌音)
  “本来汾阳市疆域局下达的《行政惩罚抉择书》不是无法生效,而是太和桥疆域所所长不肯执行,不想让生效。”可是,张如花等人照旧想不通,为何王世雄所长要讲这样的话。莫非这就是地皮违法案件多背后的猫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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