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滔环保(01363.HK):已就前主席兼前执行董事徐湛滔涉嫌调用团体资金向香港警方报案

中滔环保(01363.HK)发布,公司已于2021年7月12日就公司前主席兼前执行董事徐湛滔(已于2020年4月8日辞任)涉嫌调用团体资金向香港警方报案。

格隆汇7月16日丨中滔环保(01363.HK)发布,公司已于2021年7月12日就公司前主席兼前执行董事徐湛滔(已于2020年4月8日辞任)涉嫌调用团体资金向香港警方报案。

于公司停止2018年及2019年12月31日止财务年度的审核进程期间,公司其时审核委员会成员获公司核数师奉告,彼等调查到大额资金自2018年起在未获妥善授权的环境下多次由团体不寻常地转账至以徐湛滔以及受彼节制的公司名义于香港及中海内陆开设之银行账户。经收集相关资料及谘询公司前法令参谋后,其时审核委员会成员(亦为由公司其时的独立非执行董事构成的其时独立观测委员会成员)已于2020年11月中委任外部观测署理人("外部观测署理人"),以进一法式查涉嫌调用。于2020年12月初,外部观测署理人就涉嫌调用发出观测陈诉,并随即向时任董事会成员讲述。于2020年12月初进行的董事会集会会议上,外部观测署理人于观测陈诉中的推荐发起已讲述至时任董事会成员,傍边包罗向徐湛滔举办查询或发出送还上述资金的催缴函以及采纳法令动作,譬喻向徐先生提出索偿或就涉嫌调用向香港警方报案。时任董事会成员认为,于该时间点,其应采纳适当的跟进动作,包罗首先向徐先生发出催缴函以实验追回上述资金等法令动作。董事会其后会在收到徐湛滔对该催缴函的劈头回应后思量采纳进一步动作。

在黄青于2021年4月19日辞任公司董事之后,董事会现任成员委聘法令参谋就涉嫌调用提供意见,并就送还上述资金向徐先生采纳法令动作。经思量现有法令参谋的法令意见以及于2021年6月1日进行的董事会集会会议所作出的决策,公司于2021年7月12日就涉嫌调用向香港警方报案。于通告日期,大部门涉嫌调用的资金并未送还予团体。公司将知会其股东及投资者有关此事宜的任何重大希望,并将当令按照上市法则另行刊发通告。

另外,公司股份继承停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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