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名母婴品牌“大V店”运营方因涉嫌传销被冻结4850万元

知名母婴品牌“大V店”运营方因涉嫌传销被冻结4850万元,日前,中国裁判文书网上发布了一则题为《北京果敢时代科技有限公司与邹平市人民政府行政监察(监察)一审行政判决书》(简称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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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据该判决书显示,此前原告方果敢时代公司因涉嫌传销活动,为防止转移或隐匿违法资金,邹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简称邹平市场监管局)申请邹平市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涉案账户实施司法冻结。邹平市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裁定对涉案账户予以冻结。

  果敢时代公司认为邹平市场监管局未告知向法院申请冻结资金决定的行为违法,向被告方邹平市政府发起复议,提出撤销邹平市场监管局向法院申请冻结其资金的决定。被告邹平市政府经审查后发布了第35号行政复议决定,驳回了果敢时代公司的复议申请。

  原告方果敢时代公司对此不服,认为被告邹平市政府作出的驳回原告复议申请的决定认定事实不清,适用法律错误,请求滨州中院撤销被告作出的复议决定,判令被告邹平市政府重新作出行政复议决定。


  图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滨州中院经审理后查明,邹平市场监管局于2019年12月9日接到举报,称原告果敢时代公司的大V店经营为传销行为。邹平市场监管局经调查取证发现原告果敢时代公司通过大V店网店会员管理系统在网络组织人员、发展人员、计酬返利等一系列制度设计,涉嫌组织策划网络传销活动。为防止原告果敢时代公司转移或隐匿违法资金,邹平市场监管局申请邹平市人民法院对原告果敢时代公司涉案账户实施司法冻结。邹平市人民法院于2020年5月10日作出行政裁定,邹平市场监管局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根据《禁止传销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八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滨州中院认为,本案双方当事人争议的焦点问题是被诉35号复议决定是否合法。经审查后作出判决,驳回原告北京果敢时代科技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


  图源:企查查

  据企查查显示,北京果敢时代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4年11月6日,注册资金100万元,法人代表为吴方华。吴方华同时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和最终受益人,持股比例为41%。

  果敢时代公司是一家帮助妈妈和自媒体人创业的科技公司,总部位于北京朝阳区。公司旗下“会员制”电商平台大V店,是国内知名的以社群为主的母婴电商平台,致力于帮助更多妈妈“成为更好的妈妈”。


  大V店电商平台

  大V店是一个为让妈妈们、自媒体人等提供手机开店的移动电商服务平台,向店主提供货源、物流仓储、配送、售后等服务,店主只需要在自己的社交网络推广店铺或商品。其主营产品为图书音像和母婴用品,以及海外产品为主的母婴用品涵盖婴儿护理、美容护肤、奶粉辅食等。通过运营会员群体,会员可享受购物返现、免费听课、邀请奖励等权益。

  公司成立至今已完成C轮融资。获得了洪泰基金、金沙江创投、思伟投资 、 光速中国以及元实资本等多家投资机构融资。大V店与知名乳业品牌美赞臣、雀巢集团达成战略合作,美赞臣与雀巢营养品旗下的婴幼儿配方奶粉、婴幼儿辅食、营养品等以直供的方式在大V店平台销售。


  图源:企查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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